兒童塑膠手錶的可愛造型常令人愛不釋手,幾乎是每個孩子必備的時尚品,外型從海綿寶寶、喜羊羊與灰太狼等卡通全都有,但標準檢驗局調查發現,市售兒童塑膠手錶,高達41.6%可塑劑含量超標,商品的中文標示全數不符合規定,可能影響兒童身心發展。
為了保障兒童健全的身心發展,標準檢驗局日前針對大潤發、玩具反斗城、鐘錶行、電子專賣店等通路所販售的兒童塑膠手錶進行檢測,總計有12件樣本,結果發現在「錶殼規格」、「重金屬含量」部份,全數合格。
不過,在「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含量」部份,12件樣本中即有5件錶帶驗出可塑劑含量超標,分別是謙謙公司經銷的「海綿寶寶卡通錶」、宏崑公司的「電子錶」,以及其他3件查無代理與經銷商,由金美鐘錶行、瑞陽電子專賣店、佳聲電子專賣店所販售的塑膠錶。
「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是一種環境荷爾蒙,會干擾生物體內分泌的化學物質,使男性出現雌性化傾向,並提高女性罹患乳腺癌的機率,這次驗出「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酯」、「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等可塑劑的含量介於0.12%至20.56%之間,已超過國家規定的0.1﹪。
商品資訊的「中文標示」部份,全數出現標示不完全的情況,包括未標明商品名稱、尺吋、數量、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產地及製造日期等,其中更有7件完全沒有提供任何中文標示,明顯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消費者選購兒童塑膠手錶時,應注意產品是否有明確標示製造廠商的聯絡方式、成分、材料、生產國別、尺吋、製造日期等資訊,且不要讓嬰幼兒將塑膠物品放入口中啃咬,避免將「可塑劑」或「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吃進肚子,另外,還要教導孩童養成勤洗手的好習慣。
針對不符合規定的商品,標準檢驗局已要求業者回收、下架,並限期改善、銷燬或退運。若業者未改善可塑劑含量超標的問題,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中文標示不全部份,則將依「商品標示法」,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2011-04-2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