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用餐或是購買入場票券,一般來說會分為成人與兒童兩種收費標準,不過兒童餐、兒童票的認定標準,卻全由業者決定,因此這類的消費爭議層出不窮,問題就出在現在的小朋友發育好、長的高,身高和外型都「超齡」,使得父母的荷包也跟著「超支」。
消基會隨機挑選10家餐廳、10家電影院及10家大型遊樂園,發現4家餐廳業者不提供幼兒免費優待,其他業者兒童餐身高上限規定,從
以身高標準認定是否符合兒童資格、標準落差同樣高達
此外,在遊樂園部分,根據交通部觀光局行政指導,於
消基會調查發現,10家民營主題樂園中,有7家業者兒童票價認定較觀光局寬鬆,與觀光局相同標準的業者也有2家,較餐廳及電影院來的相對友善。
消基會表示,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兒童指未滿12歲者,既然多數法令相關規定皆是以年齡作為區分標準,所謂的「兒童票價優惠」也應當以年齡為界,既有明確標準,也可減少爭議。
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至少應規定以年齡為主,身高為輔的計價政策,否則小朋友長得高,反而讓父母增加負擔,帶2個小孩外出消費,就可能從免費到增加數百元的開銷,恐怕很難提高家長「增產報國」的意願,就連兒童節全家外出慶祝,也得戰戰兢兢。
【2012-04-0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