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景氣讓民眾對支出斤斤計較,有7成7民眾認為國內手機費率偏高,與亞洲鄰近國家相比,台灣網外通話費率竟是香港的9.3倍,消基會今(17)日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陳情,要求主管機關介入調查,消基會認為國內手機費率降幅可達44%,減輕民眾負擔。
繼要求瓦斯、天然氣、包機等降價後,消基會這次把矛頭瞄準國內電信業者。由於國內有7成7民眾抱怨手機費率過高,消基會以國內三大電信業者的2G門號最低資費與鄰近亞洲國家最低資費進行調查比較,發現台灣網內通話是香港的4.1倍,網外通話更高達9.3倍。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痛批,香港國民所得是台灣的1.8倍,但每月手機費僅佔國民所得0.4%,就連新加坡也只佔所得的0.6%。反觀台灣薪水比人家低,每月手機費卻高達收入的0.9%,明顯高出許多,增加民眾沉重的負擔。
謝天仁更指出,三大電信業者今年1到11月每股獲利都超過三塊半,中華電信的年終獎金高達7.1個月,台哥大與遠傳年薪也保障15個月起跳。對比國內裁員消息頻傳,電信業在台灣屬特許產業,獲利又如此龐大,卻不肯調降手機費率。謝天仁要求NCC應該向業者施壓,要求調降通話費率。
雖然NCC在2006年起強制要求2007~2009市佔率超過25%的電信業者,必需調降ADSL、市話撥打2G行動與預付卡費率,2G每單位通話費率最高項目也必須調降4.88%。但消基會認為NCC核定的4.88%調幅過低,而且僅要求業者調降最高費率,對大多消費者只能「看的到、吃不到」。
若以國民所得來算,謝天仁表示,國內民眾的手機話費要達到與香港、新加坡每月0.5%支出的水準,則必須調降4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營管處副處長黃金益回應,NCC已要求電信業者從2007年起必須每年調降4.88%。他強調,電信費率是否過高確實有討論空間,但話費評估重點在於是否合理化,除了顧及消費者權益,也要兼顧產業未來發展,等NCC委員開會討論過後會再做決定。
【2008-12-1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