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也就是俗稱的網咖自治條例,將自5月17日生效!新北市府即展開大執法,禁止網咖留容未滿18歲的青少年,新設網咖必須距離學校400公尺,若業者拒絕配合檢查,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指出,網咖原適用「台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管理,但新北市改制升格後,舊法去(101)年12月25日自動失效,新法未立法銜接,雖然網咖管理裁罰上出現「空窗期」,但仍依建築法、土地使用分區和行政執行法嚴格取締,對9家違規業者依法裁罰,以及4家執行斷電、1家斷水。
為了延續網咖管理規範,去年將新北市網咖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審議,今(102)年5月初完成中央核定程序。經發局強調,新法和舊法條文內容大致相同,堅守新設網咖必須距離學校400公尺以上的立場,和台北市規定的200公尺、台南100公尺、台中50公尺的相比,新北市是五都中對網咖業者把關最為嚴格的都市。
為了避免青少年流連網咖、誤入歧途,新法也延續舊法規定,禁止網咖容留未滿18歲青少年。此外,新法更加重罰則,如果業者拒絕配合市府檢查,罰鍰從舊法的6千元到2萬元,提高到5萬到10萬元。
經發局表示,目前新北市列管的合法網咖有233家,去年稽查合法及無照網咖業者,共查獲752家次非法容留未成年。新北市網咖自治條例17日生效後,市府將全面清查網咖業者,一旦發現違規,絕不手下留情,呼籲業者別心存僥倖。
【2013-05-1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