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金融弊端的衍生,金管會研擬針對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祭出更嚴格的規範。未來客戶開戶時,必須提出更完整的證明文件,而若僅有代辦公司出具的證明文件,將不准銀行業者受理。
據瞭解,金管會此時加強規範OBU業務,除了為避免再次出現類似TRF的金融爭議之外,更重要是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將於明(2018)年至台灣進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的相互評鑑。因此這兩項工作已被列為年度一般檢查重點,甚至規畫辦理專案檢查,希望能達到國際要求標準。
金管會表示,先前引發的TRF銷售爭議,金檢時就發現不少OBU業者為搶業績,將中小企業身分,利用各種方式轉換為境外法人,因此將研議比照新加坡、香港作法,明確訂定OBU客戶身分審查程序。
新加坡、香港為強化OBU對境外客戶辦理業務,確認身分的審查程序、風險管理等,都有一套規範,須出具經當地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機構的證明文件,讓銀行能夠審慎控管相關風險。事實上,現階段國內許多OBU客戶,都會先在「境外」開公司戶,而過去就曾發生由代辦公司出具證明文件,直到TRF爭議爆發後,相關弊端問題才暴露出來。
在證明文件部分,金管會指出,目前在OBU開戶,並無明定要提供何種證件,皆依照業者的內規,而現行多半為雙證件,以後會明訂客戶在OBU開戶的文件、資訊,有一致性要求,透過身分確認機制,執行洗錢防制更為澈底。
【2017-03-0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