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到便利超商繳帳單費用的民眾可要小心了,台北一名從來沒有遲繳卡費的民眾,明明在超商繳了費,卻仍遭銀行催繳。民眾檢視收據才發現,店家沒有蓋章,也沒有列印收據,巧的是店內監視器畫面已過保存期,倒楣的民眾沒有證據可證明繳費了,只好向市議員陳情。
台北市一位李姓民眾,
有時也會到全家、萊爾富便利商店繳款的李先生發現,通常超商都會在繳款單上蓋章,並且列印感熱紙的「小白單」收據。但是未入帳的這筆費用單據空白,也沒有收據。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則是不滿超商態度傲慢,遲遲不肯提供調查結果,並認為,一般信用卡結帳日到催繳日有一定的期限,錄影帶存檔僅有兩個星期,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
統一超商公關部門回應表示,在接獲李姓民眾反映後,除立即查詢所有交易記錄與書面存根、單據,門市也提供李姓民眾提出所有時間點的門市錄影帶,但皆無李姓顧客子女前往繳費記錄。
超商查證過程,為釐清真相,門市甚至願配合驗帳單指紋,已積極配合調查。但李姓民眾不僅舉不出條碼聯、小白單等繳費證據,「連繳費時間也不確定」,很難證明加盟店疏失。
台北市消保官郭惠雯提醒民眾,正確的收繳款手續,應該要在繳款單上蓋章,列印白色收據作為繳款證明。但這起爭議事件,因為缺乏監視器畫面證明確實有繳款行為,李先生只能訴諸司法。
而這類消費糾紛由於認定困難,消保官建議民眾,繳費後也別忘了確認收據金額,以免在發生爭議時啞巴吃黃蓮、自身權益受損。
【2011-07-1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