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人生大事,行政院消保處抽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總共檢視15項目、50個建案,結果不合格率為7.3%;又以「驗收」、「通知交屋期限」違規情形最嚴重,其次為「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違約處罰」不合規定。提醒民眾在簽約前,務必先查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看清楚內容再簽約,以免產生消費糾紛,把苦水自己往肚裡吞。
行政院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進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今(20)天公布結果。本次共計抽查50個建案,項目包含「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驗收」及「違約之處罰」等15項,了解建商對「平均地權條例」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遵循狀況。每一建案均檢查15個項目,共查核750項次,結果總共有55項次不符合規定,契約內容整體不合格率為7.3%。
其中,以違反「驗收」、「通知交屋期限」規定最嚴重,分別有8個建案違規,像是交屋保留款數額不足;限制驗收次數為1次,驗收後即使發現房屋有其他瑕疵,消費者仍得先配合交屋,被迫接受有瑕疵的房屋;房屋須有「重大瑕疵」,建商才會在交屋前負責修繕;要求消費者先行繳清所有款項,建商才會通知交屋。
而不符合「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規定計有6個建案,情形包含房地面積誤差不找補,或增加面積誤差解除契約限制;停車位「車格尺寸誤差」不找補。違背「違約處罰」規定也有6個建案,包含修改契約條款,不當限縮建商違約事由或不當擴大消費者違約事由;違約金計算方式錯誤,侵害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會表示,雖然乍看之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違規率逐年降低,但消費者仍須小心建商利用巧門、不當的文字造成權益受損。購買預售屋時,往往是傾盡所有能力來支付頭期款,因此在簽約前,一定要先上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契約備查狀況,逐點核對契約是否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相同;若契約不合規定,應請建商改正或拒絕簽約,並可向主管機關檢舉。
【2023-02-2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