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用到雙卡債務的民眾,9月起壓力可望減輕。金管會推動銀行信用卡、現金卡利率上限從20%降到15%的修法,9月起正式生效,且除了循環信用之外,刷卡分期及卡債轉信貸等,也一併納入適用範圍,預估受惠人數達101萬人。
今(104)年初立法院財委會審查銀行法,經與金管會協商後,確認信用卡、現金卡最高循環利率,將降至15%,且持續要求國銀鼓勵卡友轉信貸,將信用卡視為單純支付工作。金管會指出,從9月起,雙卡所收取的利率均不得超過15%,但若是先前產生的「未清償款項餘額」,發卡機構仍可依原契約利率收取。
原本利率調降範圍,主要是針對持卡人的信用卡循環信用餘額及現金卡借款餘額,包含「既有未清償款項餘額」、「新增款項」,不過在與業者協商後,「信用卡分期付款」、「長期使用循環信用持卡人轉換機制」,雖不在銀行法規範中,但也將適用15%上限。
還有已經被法院判決的舊案利率,同樣可降到15%,且為避免造成法律程序作業困擾,將由銀行主動直接調降消費者的利率,民眾不必再上法院。
至於違約金、手續費部分,金管會表示,與利息的本質不相同,因此不在併計範圍內,以反映銀行辦理相關業務的作業成本。其實對於違約金,從100年4月起,已要求信用卡連續收取期數不得超過3期,且違約第1、2、3期的違約金上限,分別不得超過新台幣300元、400元、500元。
據瞭解,目前國內發卡行,大概僅有2~3家因信用卡業務而有獲利,絕大多數經營信用卡的思維,都朝向維持產品線完整,進而引進其他業務方向發展,而整體信用卡經營成本,大約在13%~15%之間。
【2015-08-3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