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高乘載管制措施將放寬。高公局今(20)日宣布,從明(106)年1月起,凡是自行開車的孕婦,或載有孕婦的未滿3人小型車,一律不受國道高乘載管制,只要用路人出示孕期內的孕婦健康手冊,以及附照片的身分證明,備查驗後就能放行。
依照目前規定,礙於孕婦與懷孕週數的認定,在技術上仍有困難,且不同人情況也不盡相同,為免爭議皆把孕婦視為一人,因此高乘載管制時也沒有特例。主要是基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孕婦應優先獲得照顧」精神,明年1月開始,高乘載管制時段提供乘載孕婦的未滿3人小型車通行,讓孕婦優先獲得照顧。
高公局表示,除了考量小型車行駛國道時,相較其他替代道路較為平穩舒適外,也可避免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面臨空間過小、不舒適的窘境,可說是友善政策。而未來包括每週日國5北上的常態高乘載皆適用,只要用路人主動出示孕期內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缺一不可經查驗後就予以放行。
另外,高公局也確定明年起將加強國道重大違規執法和取締強度,包括超速、酒駕、烏龜車占用內車道、下交流道插隊等,都被列入範圍內。高公局指出,明年違規罰款預算編列3.5億元,比今(105)年增加約20%,將協助公路警察局針對各項重大違規事項增加執法強度。
高公局還將推動「提升CCTV監看影像品質計畫」,CCTV攝影機升級為200萬畫素,預計於明年底前逐步完成。若公路警察局須要調閱相關影像,輔助取證車輛掉落物品違規過程,就能協助提供影像。
【2016-12-2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