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東森得易購和商洲美公司在電視購物頻道播出的「SUN JOUMEI鍺纖維西褲組」廣告,公平會今(22)日決議認為廣告不實,兩家公司分別被處以新台幣130萬和8萬元的罰鍰。
東森得易購和商洲美公司在電視購物頻道播出「SUN JOUMEI鍺纖維西褲組」廣告,廣告內容宣稱商品中含有的鍺元素可透過肌膚的接觸,在溫度達到32℃時釋放出對人體有利的因子及大量的負離子,可以舒緩過度疲勞的肌肉,並提升運動力,去除過多有害離子,促進血液循環。另外,也表示鍺纖維還可防靜電。
行政院公平會表示,廣告內容既強調商品具有鍺成份,並宣稱鍺元素及鍺纖維具有舒解疲勞、防靜電的功效,一般消費者根據廣告內容,容易產生對該商品具有上述功效的印象。
根據東森得易購和商洲美公司所提出的書面資料聲稱,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提出內含有百萬分之九百三十八的鍺成分,但公平會認為,內含鍺並不和廣告所宣稱的療效有直接關係。另外紡拓會與表示這件商品的相關成分、製作方式、測試方法等條件並不明確,也難以判定是否具有其宣傳所稱的功效。
所以,公平會認為這件廣告所宣稱內容並無任何醫學學理、臨床試驗或科學實證資料依據可供證明,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東森得易購公司新臺幣130萬元罰鍰及商洲美公司新臺幣8萬元罰鍰。
自民國90年9月10日東森得易購銷售「美腿塑腰按摩帶」的廣告被公平會判定廣告不實後,加上這次的案例,東森得易購已經是第19次被公平會裁決廣告內容不實。
【2009-04-2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