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房市熱絡,很多人興起了置產或者投資的念頭。每當政府推出國宅的時候,總是興起了一票人投入抽籤,因為只要選購到了地段好的國宅,投資報酬率是相當高的。但最近有個案例是關於國宅買賣移轉,這讓我知道了國宅移轉過程是很繁雜的,今天我就把這案例寫出來跟大家分享。
這案例的起源是有朋友問說,如果無擔保負債繳款不正常,或者信用破產的時候,名下的房子是不是也會有危險?我回答說未來上法院的時候,可能會被強迫處分資產。原來是我這朋友的哥哥有一堆無擔保的負債,他們全家人住的房子卻是掛在他哥哥名下,所以希望能夠用買賣的方式,過戶給他們的小弟保住房子,順便跟銀行增貸一些金額,出來作為資金用途。
我原本以為跟一般房貸一樣,可以借新還舊,但卻忽略了幾個地方:
(1)二等親之內的房屋買賣案件,銀行基本上承做貸款的意願不高。
(2)國宅的貸款及買賣程序不可以像一般房屋一樣。國宅有著一些法令的限制。
這下好了,遇到問題當然要處理,我找代書研究了一下,如果國宅要用買賣案件的方式來處理的話,原先的房屋所有權人,需要先將原本的國宅貸款餘額還清,才可以正常買賣過戶。這樣的規範是為了防止某些人,利用政府所提供的國宅優惠貸款,來進行投機及炒作之實。
為了解決上述的狀況,我們選擇了先行過戶,再跟銀行進行貸款,也就是用我朋友的小弟承接這個房子,同時也承接原銀行的國宅貸款,等到所有權移轉之後,再去跟銀行貸款。
這樣的變通方式,是因為他們都是一家人信任度夠,才可以這樣處理。若是一般的國宅買賣案件,因為雙方都是陌生人,便不太可能利用上述的方式處裡。而且國宅的買賣還有一些其他的規定,比如說原屋主必須居住滿一定的時間,或者是買方設籍需要一段時間,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夠買進賣出。
市場上就曾經有案例,有人要買國宅也是利用承接原貸款的方式購入,有些不肖的買方勾結代書房子過戶之後,就不把剩下的尾款付給賣方,雖然當初買賣過程,都有簽訂合約來保障,但為了買房子而鬧上法院總不是件好事。
總之,這篇文章的用意在提醒大家,房市熱絡,國宅的買賣投資,不失為一個好的管道,只不過買賣流程並不同於一般的房屋,其中有很多的法令規範建議各位讀者在進場之前要先了解清楚,才可以讓買賣圓滿的進行。
【2006-12-0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