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商品加一元多一件!一元真的很好用!」最近這支屈臣氏的廣告,在電視媒體上強力播送,吸引很多消費者前去消費。但到了現場才發現,並不像廣告台詞中說的「加一元多一件」,實際上「多一件」並不是指同商品,甚至某些商品需要購買兩件,才能使用加一元多一件的優惠,讓消費者陷入困惑,也破壞了原本購物的好心情!
消基會特地派人前往屈臣氏信義三店實地了解,發現門市中的標示不但不清楚,而且優惠多一件的品項也不相同,消費者必定無法理解,就連消基會特派員,還要上網瀏覽網站中標示訊息,才恍然領悟。
消基會認為,一般消費大眾觀看廣告後,常會認為「加一元多一件」一定是同一商品,但事實上卻是不同的商品。例如購買的某牌洗髮乳,售價139元/瓶,需買兩件才能「加一元多一件」,但真的加了一元,拿到的也並不是同樣的洗髮乳,而是三個小包裝的洗髮乳。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則痛責,根本是「貍貓換太子」!
而電視廣告中,在最後畫面的右下角以小字註明:「活動至3/28止,條件與限制請以門市為準。」程仁宏也大呼,這種廣告內容與消費者認知,有明顯的落差。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屈臣氏顯然違反了公平交易法第廿一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廣告代理商也需負連帶責任。根據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條,可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可令其停止廣告的播出。
其實,日前(3/8)屈臣氏才受到公平會五十萬元罰鍰的處份,主要因為屈臣氏DM上刊載了不實的價格。
據了解,屈臣氏的「加一件多一元」活動,從3/1開始到3/26為止,約有500種活動商品,可分為買一件,再加1元,可多得一件同商品或從貨架上任選一件;另外一種,則是買二件,再加1元,也可多得一件同商品或指定商品。
屈臣氏也表示,相關活動在發行50萬份的型錄上,或是屈臣氏網站上,還有貨架上都有明確標示,消費者可以了解後,再行購買。
目前也未傳出消費者因誤解廣告內容,而與店家發生糾紛的事件。因此,對於屈臣氏的廣告是否過當,就看消費者買不買帳了。
【2007-03-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