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雙眼皮、隆乳、做牙齒,究竟能不能算是醫療費用,而在醫藥及生育費中列舉扣除?財政部賦稅署解釋,端看是不是醫療所需,如果這些醫藥費的支出都是為了醫治疾病,自然可以在申報個人綜所稅時列舉扣除,如果僅是美容目的,就不能列舉扣除。
外界質疑,只要是大醫院,不管開出的是什麼美容手術、美容藥品收據,申報綜所稅時,納稅人在列舉扣除中列舉醫藥費用扣除,稅捐稽徵單位都會認帳,但如果是一般診所開出的相同收據,稽徵單一律不接受。
賦稅署澄清:沒有這回事!能不能當作醫療及生育費用項目扣除,完全要看進行該項醫療行為的目的是什麼而定,如果是為了治療醫病,稽徵單位當然會接受。
不過,賦稅署還是承認,認定難免有模糊地帶,一旦出現這種情形,稽徵單位通常要求出示醫師的診斷證明,稅務人員再就事實調查及醫師診斷證明加以判斷,可能因為認知與納稅人不同,才會造成誤會。
舉例而言,割雙眼皮手術,可以是為了愛美,讓眼睛看起來更大,但也有可能是為了解決眼睫毛倒插的毛病。因此,當納稅人提出的收據,醫療項目是割雙眼皮時,稽徵人員就會要求了解,究竟是為了解決眼睫毛倒插的問題?還是純粹為了美容。
另外,減肥的醫療帳單,也是有爭議,有些人是太胖,醫師診斷已經胖到生病了,需要施以減肥的治療,這樣的減肥費用支出,就能在醫藥及生育費中列舉扣除;但如果減肥只是為讓身材變得更好看,而不是因為胖出了毛病,必須減肥不可,這樣的減肥醫療支出,自然就不能列舉扣除。
賦稅署強調,稅捐稽徵機關不會因為開立收據的是大醫院,就核准列舉扣除內容,開立收據的是診所,就不給核准,而是視醫療內容及目的而定。如果稽徵單位跟納稅人的看法不同,稅務人員自會個案研究,以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判斷是否為可扣除的醫療費用支出。
【2007-05-0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