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會在出國進修或遊學時,向業者申請暫時停用網路和手機,以省下一筆不必要的開銷。但根據消基會調查,大多網路寬頻業者不受理申請暫停,而手機雖可付費暫停使用,但業者還是照收月租費,消基會認為停用復用都收錢,消費者被剝兩層皮。
出國時許多人只帶國際電話卡,手機和網路在這段期間根本用不著。但目前國內4大ADSL寬頻上網業者,只有中華電信接受用戶繳納手續費200元,可以申請暫停服務。不過暫停使用期間,月租費以最低費率七折計算,申請復原則不需另外收費。
至於6家行動業者雖然都提供申請暫停使用的服務,但月租費照常收取。其中,亞太電信用戶得再繳暫停用費200元、復話費用100元,其餘5家都可以免費暫停、復話。
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表示,民眾的確會有短期暫停服務的需求,但現在民眾只能照繳月租費或是乾脆辦理退租。即使手機可以申請暫停,還是得按期繳交月租費,實在很沒道理。
他以台電為例,就算都沒有使用,1個月的基本負擔費用也才42元,消費者若要暫時停用,也能免費提出申請,最長可達兩年。另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原訂戶在契約有效期間內暫停收視,沒有超過三個月而申請復機者,免收復機費;超過三個月再申請復機,每戶收復機費200元,而且暫停收視期間不得收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反觀寬頻上網服務或行動電信服務,業者對暫停使用的用戶,照樣收取好幾百元的月租費,未免過高。他呼籲提供電信服務的業者應該趕快改進,主管機關NCC也應該比照有線電視的收費標準,改善目前不合理的收費情形,才不會讓消費者成了冤大頭。
【2008-07-1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