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18)日公佈消費券的發放方案,每個人都可得到3600元的消費券,最快在農曆年前就可發放,將達到促進消費的效果。這項政策的所需經費約為829億元,預估可幫助明年經濟成長率提升0.64個百分點。
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消費券將會發給全國人民,既不排富也不分男女老少,每個人都可以得到3600元。他更強調,消費券的發放時機點非常重要,如果不慎錯過提振景氣的時機,後果相當嚴重。目前希望能盡快在農曆春節以前發放給民眾,使用期限最晚到98年12月底為止。
有關消費券的發放方式,雖然先前傳出永豐金願意負擔製卡成本,讓消費券能在既有的儲值平台上發放,但由於儲值卡的規劃較為耗時,目前已確定採用紙券的發放方式,而消費券使用時也不會找零。
行政院目前規劃,只要有營業登記的商店都可以收受,商家收到消費券後加蓋統一發票章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就可存入金融機構帳戶換取現金。也就是說,消費券的發放並不限於購買民生商品,民眾想買什麼就買什麼,盼能對各行業的業績帶來幫助。
不過民眾得要特別注意,發放的消費券只能拿來買東西,不可用於繳稅、繳學費等「非零售商品」用途。
由於不景氣讓公益團體今年募款格外困難,劉兆玄特別強調,如果經濟情況還不錯的人,可以把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團體,而捐出的金額可以作為綜合所得列舉扣除額,對於富人而言也相當具有吸引力。
為了帶動國內消費熱度,刺激內需市場,行政院今日拍板定案推出的消費券,所需的經費為829億元,將會編列特別預算來支應,預估可以提升明年經濟成長率0.64個百分點。
【2008-11-1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