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區國稅局99年度選案查核重點出爐,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表示,99年度首度將「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列為作業重點,並採「先輔導後查核」的方式,導正營業人正確的納稅觀念,目的是希望透過輔導,讓營業人可以自動誠實報繳。
國稅局運用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以及跨機關等資料,透過電腦交互比對,列出19種違法漏列型態,選案參數2月底資料就會出爐,3月1日至31日先由國稅局內部處理,4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輔導。
輔導期間也將對代客記帳業者說明,請業者要自行檢視是否有短漏報,國稅局並呼籲在6月底前,自行補報繳稅款,輔導期過後,營業人如果還是未主動申報繳稅,國稅局就會主動查核。
常見的違漏型態包括:營業人以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進項稅額鉅增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淨利率偏低、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的存貨金額與營業稅留抵稅額相差過大等等。同時,今(99)年還特別鎖定拿個人消費發票報公司帳抵稅的案件。
國稅局指出,業者常常把家庭開銷的統一發票,以現金或信用卡刷卡方式付款後,打上公司的統一編號,用來抵扣營業稅或營所稅,未來國稅局都會緊盯這類情形,嚴加查核。
如果營業人取得發票來自於服飾、黃金珠寶、超商、百貨公司、休閒娛樂、化妝品、菸酒業等,明顯就是利用個人消費發票逃稅,這些國稅局都會要求說清楚,一旦無法明確交待,就會被剔除補稅及處罰。
另外,過去營業額未達20萬的小額營業人,都是免開統一發票,未來國稅局將覈實查定,反映真實的營業額,一旦發現營業額超過20萬,就會輔導小店舖改為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
加強查核雖然會對免用統一發票的業主,造成衝擊,但事實上是很多小店舖的生意都很好,營業額明明超過20萬,已經不是小額營業人,就應該開立發票給消費者。
國稅局提醒營業人,如果接獲輔導通知,要儘速檢視自己有無違反稅法規定,只要在99年6月底之前向所轄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在沒被檢舉且國稅局也還沒發函調查之前,自動辦理補報補繳,依稅捐稽徵法是免罰的,輔導期過後,營業人還是沒主動申報繳稅,則被國稅局查到逃漏稅後,就要補稅加罰。
【2010-02-0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