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投資型保單的規範再趨嚴格。為避免長者不知道自己買到的是投資型保單,金管會預告將修正相關法規,將高齡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必須錄音錄影的年齡規定,從現行70歲降為65歲,新規定自今(2020)年9月起上路實施。
為強化保護消費者權益,金管會前(2018)年11月即要求保險業者,若是70歲以上客戶投保投資型保單,必須錄音錄影存查,且資料保留5年,以防長者遭誤導,將退休金重壓在投資型保單,造成日後的紛爭。
現在確定擴大保障範圍,不僅於今年1月起,除投資型保單之外,有「解約金」的保險商品也要錄音錄影,且還將把70歲的規定降為65歲。金管會表示,對高齡客戶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的控管,已完成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修正的研議,近期辦理預告14天,在考量保險業者須更換系統設備等,因此新規定從9月1日起實施。
據瞭解,這次修正重點,包括將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給客戶的銷售過程,以錄音或錄影方式保留紀錄的客戶年齡門檻,從70歲修正為65歲。同時,將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給客戶,應評估適當性的客戶年齡門檻,自70歲修正為65歲。
另外,為因應純網銀的設立,以及提升網路投保便利性、強化對消費者權益保障,金管會研擬「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共修正7條。其中,明定純網銀可兼營「保險代理或經紀業務」,且只能辦理網路投保業務。
金管會並規定,為確保消費者充分瞭解投資型年金保險商品內容及投資風險,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明定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代理銷售或洽訂的人身保險商品如屬投資型年金保險,應建立相關控管機制,並應全數進行電話訪問。
【2020-07-0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