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機或筆電行動上網,已成為許多人生活中的一部份,不過消基會近來接獲民眾反映,因不滿意上網品質想與電信業者解約,卻得賠償高額違約金,實在令人難以接受;電信業者對此表示,購買前門市一定會先清楚告知消費者合約內容、也會提供試用方案,民眾可多加利用。
行動上網意即走到哪都能上網,不再受地點限制,電信業者也會搭配3C商品一起促銷,如智慧型手機、筆記型電腦等,優惠價格吸引消費者購買,只要購買商品搭配行動上網方案,無時無刻都能享受上網樂趣。
不過行動上網有時並不穩定,有民眾向消基會投訴,申辦購買筆電加行動上網服務的專案後,發覺開啟網頁的速度愈來愈慢,經向電信業者反應後,業者認為是筆電的問題,因此不負責處理,若要求解約,則需付6,000元的違約金。
另一位民眾則是申辦手機搭配上網的方案,不過手機卻一直無法連上網路,怎麼修都無法復原,業者又拒絕調降月租費,民眾想解約,業者同樣要求需支付高達16,500元的違約金。
消基會表示,行動上網搭配3C產品的違約金實在高得嚇人,以中華電信為例,17,990元的手機加行動上網專案,不管在哪個時間點解約,違約金一律為5,000元;台灣大哥大的手機加行動上網0元專案,綁約2年,違約金為6,000元,按月逐漸遞減,分別為6,000、4,500、3,000元。而專案價5,990元的手機加上網方案,任一時間點解約,違約金都為4,800元。
另外,遠傳電信手機加上網價5,490專案,綁約2年違約金9,200元,採逐月按比例遞減。而799元的無線網卡加上網專案價,則是綁約2年,違約金5,600元,也是逐月按比例遞減。
消基會認為,行動上網日趨普遍,但衍生出的消費糾紛也越來越多,呼籲主管機關NCC應制定無線上網定型化契約,明確規範違約金上限,讓消費者及電信業者有規則可循,避免產生爭議。
中華電信對此表示,業者在販售專案時,都會清楚告知消費者可能承擔的風險,包括某些地區可能訊號較微弱、及一旦解約需賠償多少違約金等,而且也會先讓消費者試用,確定訊號接收沒問題再簽約;台灣大哥大則表示,門市有推出3天免費試用方案,建議民眾可多加利用,以確認上網品質。
【2010-12-0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