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自行車風氣盛行,不但是代步工具更成為一種新興運動,不過新北市統計,去(99)年自行車車禍奪走8條人命,騎車的安全問題受到關注。新北市消保官調查發現,多數自行車出廠時,根本沒有安裝車燈和警鈴等安全配備,有危害消費者生命安全之虞,已經要求自行車業者改善,近日內會移請中央統一規範,以保障消費者行的安全。
新北市消保官調查,台灣自行車銷售量相當驚人,光是國內每一年就高達一百萬台,但有不少糾紛卻起因自行車出廠時,沒有安裝車燈、警鈴,無法適時警告自行車的使用人、行人或其他車輛注意。
消保官接獲民眾檢舉、陳情,在風景區、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自行車從後方超越時無聲無息,行人容易受到驚嚇,夜間燈光昏暗時,更可能因為閃避不及,造成車輛追撞、對撞的危險。
根據新北市交通大隊統計,去年和自行車相關事故共奪走8條人命,並造成1,815人受傷,而且也有部分消費者在夜間騎乘自行車,因為沒有裝設燈光設備,遭到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課處180元的罰鍰。
消保官認為,業者生產的自行車流入市場時,要符合一定的安全性,車燈和車鈴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明文的安全設備,商品違法的風險不能由消費者負擔,日前邀集國內主要自行車業者,要求必須檢討改進。
雖然業者陳述意見時有不同看法,但消保官認為自行車出廠時未裝設車燈、車鈴就屬違法,業者必須負起責任。除了要求將商品使用資訊正確、充分、完整揭露,並依消費者使用習慣明顯告知,警示消費者如何正確使用符合法令規定,近日內也會將資料移請行政院消保會,請中央統一規範,確保消費者騎乘自行車的安全。
【2011-01-1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