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咖出入份子複雜,青少年容易產生行為偏差,為了防止青少年寒假、過年期間沉溺不正當場所,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加強查緝工作,一月份已經稽查三十七家次,其中有高達四成六的業者違法,多半是容留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甚至有父母乾脆帶著嬰兒在網咖店逗留,經發局將依法開罰三到十萬元,最重者還可給予斷水斷電的處分。
經發局配合年節及警方春安工作,針對網咖容留青少年問題加強稽查,發現有十六家次違法,其中有十二家違法容留未成年,而且沉溺在網咖的學生,年紀最小的才國小一、二年級,其他違法項目則是未張貼「未滿十八歲禁止進入」的標示,以及未設置錄影設備。
經發局長江俊霆表示,寒假來臨,學生放假不用到校上課,大多數家長擔心子女長時間在網咖逗留,結識翹家少男少女,或被遊手好閒人士影響誤入歧途。加上網咖也是犯罪溫床,容易傳出網咖內毒品交易、勒索、綁票等治安事件,因此將網咖列為新北市重點稽查項目。
根據「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新北市內網咖二十四小時禁止十八歲以下青少年進入,違者將裁罰三萬到十萬元。從九十八年自治條例公布以來,有網咖業者被查到違法容留青少年十一次,累計罰金高達數十萬。
經發局也宣示查緝決心,將針對漠視法令的惡質業者,使出斷水斷電的重罰手段,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
【2011-01-2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