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倒數計時,每年到了這個時候,許多民眾便開始忙著找扶養親屬,希望藉由增加免稅額來降低稅率,就如同上演一場「認親大會」。不過,到底有那些人可列報免稅額的扶養親屬,相信多數人都是「霧煞煞」,卡優新聞網特別整理相關條件規定並製成表格,且歸納出幾個常見的報稅錯誤,讓您一目瞭然、快速上手,充份把握最後的申報黃金期。
【報扶養最高享12.3萬免稅額】
每扶養1個親人可省多少稅額呢?依現行規定,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未滿70歲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每人有8.2萬元免稅額;年滿70歲(民國29年以前出生)以上本人、配偶及受撫養「直系尊親屬」則有12.3萬元免稅額,並得列報大陸地區扶養親屬,可發揮的節稅效益相當可觀。
【未滿60歲父母 仍可列報扶養】
許多人在找扶養親屬時,首先想到的就是家中長輩。納稅人可扶養年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如父母),不過即便未滿60歲,但當年總所得低於免稅額(8.2萬),也會被國稅局判定為無謀生能力,因此可列為扶養。國稅局提醒,重複列報扶養親屬免稅是最常見的報稅錯誤,如兄弟姐妹同時列報扶養父母,民眾在申報前最好先協調,以免造成事後的困擾。
【留意子女在外打工狀況】
在扶養子女的認定上,只要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滿20歲(民國80年後出生),或是孩子已年滿20歲,但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都可以列報扶養;如果是年滿20歲以上的「在學生」,則是可自由選擇單獨申報或與扶養人合併申報。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過去常發生孩子瞞著家裡打工,造成父母報稅時將子女列入扶養,卻未將打工收入併入申報,遭到國稅局追稅的情事。專家建議,平時應多和子女聊聊,以避免漏報收入;也由於20歲以上在校生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家長不妨利用電子報稅軟體試算,找出最省稅的申報方式。
【列報70歲以上親屬 不適用兄弟姐妹】
另一個常見的報稅錯誤,有許多納稅人以為申報年滿70歲以上的扶養親屬,即可符合12.3萬免稅額的要件,但該扶養親屬必須是納稅人及其配偶的「直系尊親屬」,才可適用;因此,兄弟姐妹屬於旁系血親,只能按每人免稅額8.2萬元申報扣除。
【扶養其他親屬 不限於同一戶籍】
納稅人可扶養的親屬,除配偶、直系尊親屬、子女、兄弟姊妹外,考慮實際生活層面,稅法上允許申報實際上扶養未滿20歲,或者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如叔、伯、舅、姪、甥、媳、孫等。受扶養者不須與納稅人同一戶籍,只要證明有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且有扶養事實者,即可檢據申報。
由此可知,實際扶養之行為是列報扶養其他親屬的要件,如果只是單純支助姪子學費,卻沒有同住在一起生活,或是兄弟姐妹仍有工作能力,都不可列報扶養。另外,受扶養者的父母若為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因這些人薪資所得免稅,依規定會遭到剔除並補稅,民眾切勿投機取巧。
99年扶養親屬關係資格及扣除額,如下表:
【2011-05-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