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辦理信貸時,常常宣稱零利率,但卻變相收取高額手續費,金管會因此規定從今(100)年八月開始,銀行信用貸款的手續費不能再依照借款金額的「百分比」,收取不同比例的手續費,而必須改採「固定金額」收費。
金管會並公布近期調查結果,此規定於八月實施後,目前三十七家國內銀行的178件信貸商品中,除了有3件「法拍屋代墊款轉擔保貸款」的手續費,因為作業流程比較繁複,風險也比較高,所以手續費超過10,000元,其他商品手續費收取金額約為3,000~9,000元,確實減輕了消費者的負擔。
統計結果也顯示,手續費在3,000元以下者,共有36件貸款產品;手續費3,000至6,000元者計有80項;6,000元至10,000元者計59件產品。至於消金業務發達的中國信託、花旗銀行、台新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等,信貸手續費最高皆收取9,000元。
金管會表示,現階段信貸手續費超過萬元的商品,分別有上海商銀、板信商銀、第一銀行旗下開辦的「法拍屋代墊款轉擔保貸款」,不過這類商品因為作業流程較繁複,風險較高,訂定的手續費還算合理。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目前已經規定銀行與銀行公會在網站上,須公開貸款手續費資料,消費者可以藉由這些管道瞭解費用高低,選擇適合產品。
同時,現在銀行在辦理信貸時,金管會還要求在契約中,要標示清楚貸款總費用的年百分率,提醒民眾除了注意貸款利率以外,還要仔細盤算其他加計費用的利率,才能清楚貸款實際應該負擔的成本。
另外,針對「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方面,金管會也發布新的管理規範,要求銀行分期付款手續費,一樣不得採按期收取的方式,應採固定金額並且一次收取,以保障持卡人的權益。
【2011-08-1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