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機、相機氾濫的科技時代,為了避免使用時因沒電而掃興,電池組合產品已是3C族必敗的消耗品。不過,消基會與行政院消保會聯合調查發現,市售電池不但過半標示不清,甚至未設有自動斷電裝置,一旦過度充電,電池恐發生爆炸意外。
電池爆破事件時有耳聞,為了確保消費者的使用安全,消基會與消保會聯手,針對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與南投縣的通訊行、3C賣場或量販店等通路所販售的手機、相機電池,進行商標與品質的檢測,共抽樣適用於13種不同型號的電池,總計樣品數57件。
結果發現,在商品標示部份,57件樣本中,高達38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約66%。違規原因包括未標示廠商資料、商品名稱、型號、生產國別或地區、額定電壓等資訊,明顯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1條,若未在限期內改正,將可處以2萬至20萬元不等的罰鍰。
在電容量測試部份,涉及待機時間的長短,若電容量越大,續航力越長。調查發現,副廠電池標示的電容量通常大於或等於原廠電池,不過實際的電容量卻未必與標示的電容量劃上等號,共計有6件副廠電池的實測電容量,包括「Bagus新一代環保防水電池 A8181」、「CHAMPION防爆電池 MOT-V360」、「Coolego NK-BL-5C」、「WINDTAC NOK-3650」、「- SE-W910i」、「PRO-WAIT EN-EL10」竟不到標示電容量的50%,真得騙很大。
在過度充電保護測試部份,有4款電池不合格,分別是適用於HTC Desire手機的「Bagus新一代環保防水電池」、SAMSUNG GALAXY S i9000手機的「EB575152VU」、SAMSUNG WB650相機的「ES數位館」,以及SONY DSC-WX5相機的「環保智慧型鋰電池」,全是副廠品牌。
台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教授蕭弘清表示,這4款電池沒有自動切斷電流的保護裝置,當使用者持續充電時,可能產生爆破。一般來說,電池爆炸主要有兩種原因,一種是電池本身結構不佳,內部易因碰撞變形而導致短路;另一種則是充電器設計不佳,尤其採電流式充電如未設置電壓轉換機制,可能會因過充而爆炸。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指出,一般民眾常誤認原廠電池的高價位與電池續航力成正比,不過這回調查發現,許多平價的副廠電池並不遜色於原廠電池,消費者選購時,可多做比較再下單。同時由於市面上的電池規格不一,建議廠商應盡速完成標準化作業,讓消費者免受買一堆電池之苦。
【2011-09-0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