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話幾乎是人手一機,能夠透過APP平台下載遊戲來玩,更是智慧型手機迷人之處,使用族群大多為學生、上班族。不過,有主管機關認為,APP內容也應該分級,而若要有效控管內容拒絕羶色腥,還是得靠使用者自行把關。
利用手機上網、玩遊戲,在兒童青少年之間愈來愈司空見慣,台北市社會局近來陸續接獲民眾檢舉,手機大量充斥免費色情的應用程式,而且未設防或未提示兒少不宜的警語,對身心發展未臻成熟的兒少,恐產生負面影響。
台北市社會局認為,電視、電影、網站都有分級制度,然而不當的遊戲軟體,也可能影響兒少身心發展。手機APP下載平台業者,應善盡自律及社會責任,若APP內容涉及暴力、恐怖、血腥、猥褻或色情等內容,應設防護或限制接取措施。
依據兒少福利法第27條,出版品、電腦軟體、電腦網路應予分級;此外,兒少法第30條規定,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違反者得依同法第58條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停業1個月以上1年以下。
但目前相關法令如電腦軟體分級辦法、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等,都無法規範手機APP軟體。手機APP軟體遊戲事涉經濟部工業局與NCC,台北市社會局擬函請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處。
想要杜絕不當的APP應用軟體危害兒少身心發展,除了儘速研擬相關法規因應外,從「業者自律」及「教育宣導」才是根本辦法。社會局提醒,父母更應主動留意兒少使用手機的必要性,以及下載遊戲軟體的相關內容,再加上業者自律,才能營造健康安全的兒少行動通訊使用環境。
【2011-12-0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