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0)年八月爆發的運彩員工舞弊案,金管會在今(8)日對富邦金控懲處400萬元罰鍰,主要是未有效建立及執行子公司內部控管及稽核制度,也未依規定通報主管單位。不過金管會也指出,富邦金控內稽內控若有改善,未來申請業務、轉投資等並不受影響,而富邦金控對於這樣懲罰案表示:「尊重」。
運彩今年在內部調查中發現,賽事作業管理部督導林昊縉在賽事停賣後重啟開售的舞弊情事,清查結果發現,同樣的手法竟操作過四期「大四喜」、三期「大三元」,導致富邦金控公信力大損。
金管會認為,運彩科技公司是富邦金控旗下子公司一員,是為富邦金控的業務單位,所以金控端應該負第一層的責任,而整起案件金管會關切的是,富邦金控未做好制度建立及督導的任務。
依照法令規定,違反落實內稽內控最低可罰200萬元,儘管富邦金控在運彩案中僅擔任輔助性角色,但最終仍加重懲處400萬元。
金管會表示,此案雖然重創富邦金控,但若能改善內部管理制度,未來在業務或申請轉投資方面,並不會因此受到影響。另外,對於相關失職人員,富邦金控內部已有懲處,金管會也不再罰。
至於富邦金控面對金管會懲罰,晚間以新聞稿表達「尊重」,並強調已由風控長率領的10人體檢小組、外部顧問,針對運彩賽事作業流程相關風險,以及現行控制制度設計、作業流程,完成查核工作。
同時,更委請安永企業管理諮詢,對金控及旗下十家主要子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規範及標準作業流程進行總體檢,專案已於11月下旬正式啟動,預計明(101)年1月下旬完成,全面強化各項內控管理及作業流程。
【2011-12-0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