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停車需求大,不少商業活動密集的地段,大型停車塔聳立,但其實從民國96年建築法規修改後,這些立體停車塔就成了違建,經過5年的緩衝期,部分業者已自行停業拆除,目前剩下15座停車塔,台北市府從今(16)天起依法強制拆除。
過去業者配合市區停車需求、政府獎勵興建停車塔,但在8年執照到期後竟成了違建。現在從一張3千元的違規營業罰單,到移送行政執行法、罰則高達5萬至30萬,甚至是合併建築法祭出雙重罰則,民間業者終於抵抗不了公權力,22家業者配合政策自行拆除,而其餘15座停車塔,將在一個月內由市府強制拆除。
台北市停管處副處長謝銘鴻表示,停車塔根據「台北市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要點」或「台北市設置臨時立體停車塔暫行措施」申請,屬「臨時性」停車場,相關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均列有設立的法源依據,逾期即屬違建,目前尚有15座違規使用,市府依法將予以拆除。
以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53巷內的停車塔為例,平面空間只夠停10台車輛左右的大小,在容積向上發展後,一次可以停放117台車,原本每小時收費70元,不僅收入相當可觀,也解決市區停車問題,但這些難以合法化的停車塔也只能遭拆掉。
這15座立體停車塔集中在中山、松山及大安區,市府依規定提前貼出停業公告。而停管處將於預定拆除日前2天,進行車輛拖吊移置作業,民眾須在預定拆除日3天前自行移開車輛,目前移置作業都相當順利。
不過,持有車位所有權狀的自用戶,其損失後續求償較為複雜,屬停車塔業者與買受人間的私權糾紛,停車塔業者若涉及隱匿重要資訊,使買受人權益受損,市府建議可循消費者保護途徑處理其爭議,消保會將協助消費者求償。
台北市建管處預計在3月初,將15座違建停車塔全部拆除完畢,對於民眾日後的停車問題,停管處也已經安排了替代停車空間,有需求的民眾可以上官網查詢。
【2012-02-1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