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駕駛人在進入停車場前,習慣留意停車場的限制高度,但卻有民眾明明在入場前確定限高沒問題,愛車卻還是不慎撞上懸空的風管設施,造成後擋風玻璃碎裂、板金受傷,停車場業者卻態度強硬、不願賠償。
陳姓民眾駕駛休旅車,到南京東路5段188號的「嘟嘟房南京東二站」停車,特別注意停車場的標高問題,看到入口標示限高
一到B5停車場入口處,見有空車位就停放了,不過該停車格範圍內架設了一個離地面高約
台北市議員張茂楠協助雙方協調,起初出席的嘟嘟房業者在民代、消保官及陳情人面前,二度表示無疏失,不願負任何理賠責任。隔日心虛欲私下找陳情人尋求和解,但陳姓民眾義憤填膺,認為中興電工嘟嘟房應負起其社會責任。
台北市停管處表示,該業者申請營業停車場屬建物附設停車場,其停車位配置均符合竣工圖說,並投保有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合法設置的停車空間,並依限高設置限高標誌;惟建物內部須留設之消防及排風等附屬設施,以符合消防及建築法規,導致部分格位另有停車高度限制。
停管處建議,業者應增加限高設施相關預告資訊,對於車輛因停車而造成損害,得依路外停車場定型化契約規定,提請消費申訴協調,由停車場公會及相關業者進一步全面檢視建物附設停車場,就設置附屬設施的格位加強安全設施,以維護消費權益。
【2012-02-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