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食、睡不飽、應酬多,現代人為了維持健康的身體,最容易的方式就是吞幾顆保健食品,補足人體所需的營養,但市面上琳瑯滿目的保健食品讓消費者眼花撩亂,該怎麼選有撇步,一定要認明「小綠人」標章。
日前曾發生保健食品吃出病的憾事,或是業者宣稱保健食品功效,讓消費者白花冤枉錢。行政院消保處公布健康食品與一般食品管理機制,其實簡單又明瞭,標示有綠色橢圓「小綠人」標章的健康食品,才有保健功效,其餘均為一般食品。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健康食品」經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審查通過,並且核發「健康食品」許可,產品包裝上除了標示有核准的保健功效敘述、衛署健食字號,還會有綠色橢圓的「小綠人」標章。
另外,衛生署公告的健康食品法定保健功效,共有13種,例如調整腸胃功能、輔助調整過敏體質等,為了釐清食品廣告標示是否涉及誇大不實,衛生署於
腸胃部分的健康食品,具「調整腸胃功能」之保健功效,其行銷廣告詞句可敘述「有助於增加腸內益生菌、改善腸內細菌相」等。而一般食品只能敘述「幫助消化、維持消化道機能、使排便順暢、促進食慾」。
改善體質部分,健康食品具有「輔助調整過敏體質」的功效,可敘述「經動物實驗結果顯示,有助於減少過敏反應相關細胞激素之分泌;有助於促進第一型T輔助細胞活性」等。反觀一般食品只能敘明「調整體質、滋補強身、增強體力」。
而一般食品若是未取得健康食品許可,宣稱其為健康食品,或具有法定保健功效或標示小綠人標章者,則涉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1條;如有誇大不實廣告,則違反同法第19條規定。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購買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