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搭龍年列車,自去(100)年起,不少已婚族開始努力「做人」,打算拼個「人中之龍」,產後護理機構與坐月子中心的業務量也因而大增。不過行政院消保處與相關單位調查發現,產後護理單位的公共安全、衛生管理與定型化契約幾乎過半不合格,不只逃生不易、契約不符規定,嬰兒藥品甚至出現過期情況。
今(101)年2月24日至3月13日間,消保處會同內政部消防署,以及地方消保官與消防、建管、衛生等機關,針對台北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等縣市的21家產後護理機構、3家坐月子中心,進行消防、建築等公共安全,以及衛生管理與定型化契約的查核。
結果發現,在公共安全部分,除了1家未營業外,其餘23家的消防設施,共有8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為34%,主要違規原因包含消防栓設於廣告看板後方、消防設備堵塞、緩降機遺失或拆除…等,顯示業者的維護作業存有缺失。消防署表示,截至4月13日止,已有4家業者改善,未來將持續追蹤。
同時建築安全方面,23家業者中,15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高達65%,涉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私自加裝門扇或隔間違建、梯間設置鞋櫃或堆積廚房物品,甚至安全門加裝電子鎖,一旦發生火災,還得使用晶片卡方能開啟,完全不利於逃生,目前已有9家業者改善完成。
在衛生管理部分,違規業者共有10家,不合格比例也有43%。消保官莊惠媛表示,除了醫療器材裝設或存放不符合規定外,嬰兒室內竟出現藥品過期的情況,恐危害寶寶的身心安全。在定型化契約部分,出包的業者達11家,不合格率為47%,常見的爭議主要在於契約終止權、定金給付…等規定。
其中號稱五星級、藝人小S產後居住的西園醫院永越健康管理中心,採用業者自行擬定的住房同意書,除了部分解約規定外,其餘均不符合政府公告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消保處處長劉清芳指出,目前尚無法令可開罰,但待《消保法》第56條修法通過後,將可處以新台幣2至20萬元不等的罰鍰。
劉清芳強調,近年產後護理機構與坐月子中心大量湧現,已自民國96年的46家,擴增至今年3月底的121家,伴隨而來的是層出不窮的消費糾紛。消費者選擇產後護理機構或坐月子中心時,應確實審閱契約,並實地瞭解業者提供的環境後再簽約、繳付定金,以保障自身權益。
【2012-04-1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