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銀行發行的電子票證像是現金儲值卡、GiftCard…等,都列在存款保障範圍內,但悠遊聯名卡卻不在存款保險保障範圍,主要原因是其儲值餘額是由悠遊卡公司依法辦理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履約保證,並非由銀行依法提列準備金,所以悠遊聯名卡不屬於存款保險保障範圍。
目前國內銀行等金融機構,發行以電子、磁力或光學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並可使用在支付第三人提供的商品、服務價金的多用途儲值卡片,即為所謂的「電子票證」。
中央存保公司指出,受到存款保險保障的電子票證,必須符合銀行發行且對電子票證預先收取的款項,都要依法提列準備金等要件,而存保保障金額則以每張電子票證餘額為準。
現行電子票證依法最高僅能儲值1萬元,在納入中央存保保障的部分,銀行每次繳交存保保費時,就依儲值總餘額計算。而這種卡片大多不記名,未來若發生存保理賠的情況時,也只能憑卡提供保障。
不過據瞭解,現行銀行推出的電子票證,像是現金儲值卡、GiftCard…等,發行量及流通量並不大。至於,越來越多銀行發行的悠遊聯名卡,雖也屬於電子票證,但卻不在存保保障的範圍。
中央存保公司解釋,儘管發行單位同樣是旗下的要保機構,可是由於其儲值餘額是由悠遊卡公司依法辦理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履約保證,發行單位不須另外提列準備金,所以並不提供悠遊聯名卡的存款保險保障。
據統計,目前悠遊卡數量約有3,000萬張,而15家銀行發行的悠遊聯名卡,數量則約600萬張。在開放小額消費使用後,銀行業者皆認為,未來市場頗具發展潛力,將持續發行新卡搶占客戶。
【2012-08-2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