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持續高漲,消費者在買車時,除了考量需求和車輛性能外,更把「省油」當成不能或缺的標準配備。繼今(101)年4月,行政院公平會針對台灣賓士smart汽車油耗廣告不實案,重罰150萬後,今(5)天又有9家車商因油耗廣告不實遭罰,總裁罰金額高達1,040萬元,其中以和泰汽車罰450萬為最多。
4月份台灣賓士smart汽車油耗廣告不實遭罰後,公平會持續針對各大車商進行通案調查,發現包括和泰汽車、汎德公司、標達汽車、福特六和、南陽實業、中華汽車、富豪汽車、台灣本田、意美汽車等9家業者,在電視、平面媒體、車款型錄、網站的油耗廣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公平會表示,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9家汽車業者分別開罰和泰450萬元、汎德150萬元、標達90萬元、福特80萬元、南陽實業70萬元、中華汽車70萬元、富豪汽車50萬元、台灣本田40萬元、意美汽車40萬元罰鍰,共計1,040萬元。
據公平會調查,以和泰汽車LEXUS GS系列車款廣告為例,電視媒體上播放宣稱「平均油耗16.3km/L」,但是GS系列車款,僅GS450h車款的測試值為16.3km/L,其餘GS250、GS350車款測試值,分別為10.7km/L、10.1km/L,廣告中未特別指出僅為GS450h車款的測試值,核屬虛偽不實、引人錯誤。
其餘8家汽車業者在網站、車款型錄登載的油耗數據,由經濟部能源局測試後所公布的車輛耗能數據,均屬在實驗室、特定條件測得的結果。這些客觀呈現各車型油耗表現的數據,在測試時排除車燈、空調、音響等可能影響耗能的設備,有其條件限制,與消費者一般行車情況有所區別。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受天候、路況、塞車、使用車上空調系統、駕駛者開車習慣等因素影響,實際每公升汽(柴)油於道路上行駛的公里數,應低於能源局「車輛油耗指南」所登錄的油耗測試值。
但9家車商的油耗廣告,並沒有就實驗室環境具體說明,消費者無從得知測試與一般行車狀態有所區別,認知測試結果通常是最佳油耗表現,汽車廣告給人產生的印象有重大差別,易導致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認知或決定,因此公平會依法開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2012-09-0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