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電雙漲讓民眾吃不消,但其實還有一項民生必需的花費,卻悄悄讓荷包縮水,現行瓦斯基本費收費標準,家戶每個月負擔60元的基本費,竟讓台北市四家瓦斯公司一年大賺1.1億。
為促進天然瓦斯價格制度合理化,經濟部能源局訂定「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自95年由原本的基本度收費改為基本費計費,並且同步調降瓦斯每度天然氣價格從量費。
不過,根據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調查,台北市四家瓦斯公司總戶數多達64萬戶,基本費收入5.1億元,不過基本費支出僅4億元,光是基本費就大賺1.1億元,若以家戶基本費每月60元計算,等於台北市平均每戶每月被瓦斯公司溢收14元的基本費。
根據統計,從95年4家瓦斯公司基本費盈餘5,202萬,到98年基本費已大幅增加至9,498萬,到了100年基本費盈餘更創新高1億1,067萬。
王鴻薇指出,瓦斯公司宣稱基本費專用於表外管汰換以及用戶服務、抄表等作業成本,但事實上多由民眾自行上網填表或是填寫瓦斯表,業者所負擔的成本逐年遞減,瓦斯基本費應全面檢討。
天然瓦斯業者擁有「特許經營」權,但民眾並沒有選擇的權利。王鴻薇提出天然瓦斯收費標準應比照電費、電信費,基本費可抵使用費,否則依照現行收費制度,消費者等於被剝了兩次皮。
天然瓦斯收費制度實施7年以來,4家瓦斯業者依戶數多寡,基本費盈餘分別增加13至68倍,其中高達9千多萬的「抄表成本」相當不合理,另如果沒有使用瓦斯也要繳交基本費,也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對此,台北市產發局及消保官認為,實施7年的制度確實有檢討的必要,由於收費機制為中央全國統一一致,將建議經濟部能源局重新檢視基本費收費制度,促進瓦斯收費合理化,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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