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各式語言、電腦教學補習班林立,許多人藉此學得一技之長或增加第二專長,而補習班釋出的「分期付款」方案,對於消費者來說確實頗具吸引力。不過,消基會今(9)天公開痛批,職訓補習班根本是「假分期真貸款」,讓消費者在還沒學到任何專長前,就要為貸款兩頭燒,等於是被剝兩層皮。
日前消基會接獲民眾投訴,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報名補習,在上幾次課程後想解約時,竟發現當初報名簽定的「分期付款」合約,實際上是向銀行申辦的「小額貸款」,因此,除了須賠補習班違約金外,還得向銀行償還貸款及帳管費。
補習班所謂的「分期付款」,其實是以「消費者信用」做擔保,向銀行申辦免保人的「小額消費信用貸款」。補習班可因此先取得全部的補習費用,而消費者則須每月向銀行按期償還貸款。
消基會指出,當消費者中途解約時,補習班並不會退回尚未提供服務的款項給銀行,更不可能把錢退給消費者。然而,消費者不但要支付違約金給補習班,還要立即償還貸款給銀行,以及繳付後續綁約期限的帳務管理費用。
消基會進一步痛批,銀行讓補習班提前收到所有費用,卻把帳務管理費用轉嫁給消費者。即便消費者在未開課前解約,銀行還能收到一成的帳管費用,根本是名目巧立、不當得利。
同時,消基會也發現,在三方契約的副約部分,銀行貸款申請書確實表明「消費性貸款契約」,然而,補習班業者與消費者訂立的消費主契約文字上,卻技巧性地將信貸付款方式改為「分期付款」,有誤導民眾的嫌疑。更誇張的是,曾有補習班提供消費者簽定的契約中,在副本簽名處居然是申貸契約,而不是正本一致的補習合約。
消基會呼籲,消費者在簽署合約時,除了要清楚審閱契約內容外,也須檢視契約條款內容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分期付款的「消費性貸款契約」,並且評估自我能力,切勿草率簽下合約。建議以一次付清的方式支付費用,若有資金需求,最好是直接找銀行,而不要透過補習班申貸。
【2012-11-0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