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冒用交通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情況屢見不鮮,除了有人乘坐公車刷學生卡「A」車資,導致台北市政府補助支出的金額飆高外,今(101)年冒用敬老愛心卡進出捷運站賺差價的「逃票」案,更是突破500件大關。台北捷運公司呼籲勿存僥倖心態,一經查獲將罰50倍票價,反而賠更大。
根據台北捷運公司的統計資料顯示,去(100)年共取締766件違規使用票卡的案件,其中以冒用敬老愛心卡421件最常見。而今年至11月25日為止,違規案件達784件,同樣以冒用敬老愛心卡達552件最多,違規件數有增無減,未經驗票程序或不按規定方式出入車站則以232件位居其次。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目前使用普通悠遊卡搭乘捷運,提供8折車資優惠;敬老愛心卡則按普通悠遊卡車資再打4折。舉例來說,從台北車站前往淡水,單程票價50元,悠遊卡扣款40元,敬老愛心卡只要20元,因此甘冒敬老愛心卡乘車違規風險的件數始終居高不下,形成濫用社會福利資源的現象。
根據「大眾捷運法」第49條的規定,冒用票卡的違規民眾,除了必須補足票價外,並得支付票價50倍的違約金。例如單程票價30元的旅程,冒用敬老愛心卡查證屬實,不只須花費15元補足30元的車資外,並得加罰違約金1,500元,相當於搭乘高鐵往返北高單程的票價。
至於排名第2名的未經驗票程序或不按規定方式出入車站,常見的違規形式像是尾隨他人進出閘門,試圖達到「逃票」的目的。按「大眾捷運法」50條第1項第4款的規定,可處以1,500至7,500元的罰鍰,換句話說,經查證違規屬實者,搭一趟捷運最少得花費1,500元,根本是得不償失。
台北捷運公司提醒,敬老愛心卡一定要本人使用,不要出於一時的「好心」或「善意」而借給他人,以免對於真正的補助者造成排擠效應;若是替他人保管敬老愛心卡,最好與自已的悠遊卡分開存放,避免出現誤刷情況。未來站務與稽查人員將持續於各站取締違規行為,查證屬實即刻裁罰,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
【2012-12-1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