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農曆過年還剩一個多星期,各地年貨大街正熱鬧開賣中,行政院消保處派出消保官前往各地年貨大街稽查,發現磅秤不合格率0.14%,散裝食品標示違規家數比率2.39%。消保處指出,磅秤不合格率及散裝食品標示不合格率,都比去(101)年下降很多,尤其是散裝食品標示不合格比率,由去年的31.25%,降到今(102)年只有2.39%。
消保官於1月15日、25日及28日,會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經濟部標檢局,以及各直轄市政府消保官及衛生局等,共同前往台北市迪化年貨大街、台中市天津年貨大街,以及高雄市三鳳年貨大街,針對磅秤準確度及散裝食品標示,包括品名及原產地等事項,進行聯合查核。
消費者買東西最討厭被店家偷斤減兩,這次年貨大街稽查磅秤,總共抽查了696台磅秤,其中超出正公差的不合格磅秤,僅有1台,則是出現在台北市。台北市抽查500台,有1台磅秤不合格;台中市及高雄市各抽查30台及166台,全部合格。
被查獲磅秤不合格的店家當場表示,這台磅秤將會報廢,並且不再使用。而標檢局已加貼「停止使用」單,並且持續追蹤列管,以確保不再使用,避免侵害消費者權益。若繼續使用不合格磅秤,將會吃上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的罰單。標檢局同時在迪化街永樂市場1樓廣場放置公秤,供民眾比對重量。
至於散裝食品標示查核情形,本次共抽查376家業者,不合格業者有9家,已經當場進行輔導或要求改善,後續將由轄區衛生局加強稽查。本次查核結果,台北市抽查217家業者中,有7家業者標示違規;高雄市抽查102家業者中,有2家業者標示違規;台中市抽查57家業者,則全數合格。
消保處表示,散裝食品如果未依規定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第4款規定,對業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2013-01-3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