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返鄉團圓,許多獨自在外打拼的異鄉游子,打算帶著自己的愛犬或貓咪,一同回家過好年。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民眾攜帶寵物搭乘交通工具,高達58%必須額外收費,陸運通常以收取半票居多,空運則視寵物重量而定價。消基會批評相關法令存有效力問題,建議宜朝不收費的方向改進。
日前消基會針對國內57家交通運輸業者,進行旅客攜帶寵物付費調查發現,共有32家業者收費,占比達58%,反之有42%不收費。其中,在軌道運輸部分,雙鐵與北高捷運基本上不另行收費,但像台鐵則規定中大型犬須託運;在輪船運輸部分,也是以免費為主,但對於寵物設有身長限制。
在國道客運部分,按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公布的相關要點,每位購票乘客限帶1件,寵物尺寸限制小於27立方公寸,並得置於座位下。抽檢的24家業者中,除了日統、長榮客運禁止寵物上車外,統聯、亞通、國光…等13家業者收取50至100元或以半票計,其餘業者則不另行收費。
另外,抽查的24家市公車、公路客運部分,則是比照國道客運的規定,包含高雄、中壢、苗栗、彰化、台中、三重、巨業、新竹、南投、全航、仁友、中南、興南、屏東、花蓮客運寵物以半票計,其他業者則免收費。在航空運輸部分,遠東、華信、立榮、復興航空多半視寵物重量作為收費標準。
消基會表示,「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與收費要點」存有爭議。立法院透過「公路法」授權交通部訂定管理規則後,再授權汽車客運業公會訂定,並由公路主管機關核定,屬於「轉委任」立法方式。然而檢視「公路法」,立法者無授權行政機關轉委任的明確規範,因此可能出現法規效力的問題。
消基會強調,小型寵物搭乘交通工具並未占位,建議朝不收費方式為宜,前述收費要點最好廢止不再援用。至於攜帶寵物限制部分,應屬「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保障的對象,可由消保機關將禁止收費規定,明確寫入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降低不同交通工具的差別化待遇,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2013-02-0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