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投信爆發基金經理人涉嫌炒作股票並收取回扣案,金管會週一初步懲處,暫停第一金投信新基金的申請及審查,同時要對投資人提出賠償計畫。為了防止類似案件一再發生,金管會近日內將與業者開會,研商落實行業人員的管理及強化公司內部控管機制。
檢調查出第一金投信三名基金經理人,涉嫌炒作普格股票,並收取回扣,第一金強調,檢調約談後,高層才知此事,進行內部調查後將對外說明,不過這屬於個案,至於金管會要求的調查及說明,皆會全面配合。
第一金係屬泛公股銀行,如今投信出包,財政部立刻要求撤換第一金投信董事長洪新湜,第一金也在今(4)天下午5點多提出重大訊息說明,解任洪新湜,並隨即宣布由第一產代董事長薛淑梅暫代。
金管會於今晚祭出更重懲處,暫停第一金投信基金的申請及審查,這對投信業者而言,已經是不算輕的懲罰,同時還要追究行政責任;金管會並要求第一金投信須在2週內,檢討內部控制制度,書面回報金管會;至於因此造成投資人的損失,金管會也指名第一金投信要負責,要求第一金投信提出對基金受益人的賠償金計畫,必要時,投資人保護中心也會介入協助求償。
即使投信董座遭解任,但人員的懲處還未結束。金管會表示,將儘速查明涉案人員不法交易情形,涉案人員如證據明確將依法嚴懲,並要求投信投顧公會予以登記列管;在檢討完相關股票投資過程之後,該懲處的失職主管當予以嚴懲。
接二連三爆發的投信操盤人或經理人,違法亂紀、中飽私囊,已經讓投資人對金融機構的信心逐漸喪失,尤其連公股金融機構違法,更打擊投資人信心。金管會因此要求投信投顧公會,強化投信事業自律規範及加強投信事業員工法治教育,近期內也將召集公會及業者研商,討論如何落實從業人員行為紀律的管理及強化公司內部控制的機制,以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金管會祭出法條,呼籲從業人員守法,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8條,投信事業從業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刑責最高可達七年。
【2013-03-0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