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核災後,國內要求核安呼聲四起,原能會要求台電提高安全防備層級,以因應天災可能導致的核安意外。原能會並邀請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代為籌組的國際獨立專家小組,來台為三座運轉中的核電廠,進行壓力測試,結果全數過關。
不過,專家小組仍然提出了2項建議,一是原能會要求台電提高核二廠海嘯牆的高度6公尺,專家小組認為可能不用提高這麼多,建議原能會以新的模擬方式重新計算;同時,在災害壓力測試方面,建議原能會採取災害組合模式,檢視應變措施的準備。原能會回應表示,會儘快檢討。
獨立專家小組證實,台灣所實施的壓力測試與用在歐盟ENSREG標準及程序一致,並且確認的強化措施與在其他國家所確認一樣;另外,原能會及台電公司已經採取更新的方法論及假設,進行地震及水災領域的技術評估,專家小組認為,等評估完成後,必須確實加以處理。
台灣常見颱風水災地震,這些可能引發的土石流、淹水、海嘯等災情,專家小組認為有必要將這些災害重新組合,以審視現有安全裝置是否有能力應付。在水災的部分,根據最新對福島一廠的觀察,應該要考量在嚴重事故後,地下水洩漏進入圍阻體的狀況。
其他極端自然危害部分,例如閃電及火山事件,壓力測試的建議認為,應該採取系統化方式評估極端危害的組合。
在嚴重事故管理方面,專家小組認為,三座核電廠有足夠多樣化及數量的移動式設備,以應付嚴重事故,但是核二廠將相關的設備,儲存在同一個位置,風險比較高,因此台電應該考慮在多個位置儲存設備,以符合深度防禦的概念。
對於斷然處置程序,專家小組認同,三座運轉中核電廠在喪失所有反應器注水、電廠全黑,以及超過設計基準的地震及海嘯等情況下的斷然處置程序;不過,原能會還是強調,台電不能把斷然處置視為唯一途徑,因為斷然處置措施無法應付所有事故,歷史上每次核災的態樣都不一樣。
【2013-03-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