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關注的「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第3次會議(金銀三會)今(4/1)日召開,金管會與大陸銀監會達成多項共識。除了研議雙向取消設立辦事處、分行與參股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限制外,陸銀登台參股範圍與比率也全面放寬。金管會宣稱此次會議成果達成兩岸雙贏,有利於未來金融合作與互動。
針對「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會議最新開放納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項目,包含國內銀行得以登陸設立村鎮銀行,並且陸方同意選定特定區域,在當地的分行可以申請設立省區異地支行,將給予審批便利與優惠。而成功設立子銀行者,可以申請承辦轉帳卡、信用卡等銀行卡業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陸銀進軍台灣市場的標準放寬。單一陸銀得以申請投資台灣上市(櫃)銀行或金控的持股比率從5%提高至10%,若加計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可達15%;投資未上市(櫃)銀行、金控的上限也增至15%;參股投資金控子銀行則是20%,但參股投資金控或其子銀行,維持現行二擇一的規定。至於是否可取得董監事席次,由各銀行自行決定。
此外,按照現行兩岸金融往來許可辦法的規定,不論是台資銀行前往大陸,或是陸銀赴台設立辦事處、分行或參股,其中一項條件是必須於OECD國家內經營業務達一定時間,辦事處要求2年,分行或參股則是5年。今日雙方同意儘速取消該項規定,以促進兩岸金融市場的發展。
同時已經在台設立分行的陸銀,可以申請增設分行,包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在內;兩岸金融往來辦法中,也納入中國主要發卡機構銀聯得以申請來台設立分支的規定。而且雙方簽署合作備忘錄,開放大陸銀行業QDII可以經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台灣證券市場,預計將於簽署後60日內生效。
金管會表示,這回「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會議展現雙贏成果,有助於台灣銀行業者擴大對於大陸市場的布局與業務經營,也奠定大陸銀行與企業來台投資的利基,強化兩岸金融合作與互動,以及促進工商業使用銀行服務。雙方將在ECFA中納入協議准許開放的相關項目,並儘速完成具體上路事宜。
【2013-04-0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