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最近4週,在全國總計執行24次聯合稽核,共計查獲2,125件偽標、剪標及產地標示不符規定的商品。這些不符規定的商品,都已依照商品標示法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停止陳列、販賣,否則將依法處銷售業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在24次聯合稽查中,查獲標示異常的服飾、襪類、帽子、鞋類、包包及皮帶等共有2,125件,違規情形包括涉嫌產地標示不實的偽標有29件,剪掉附縫標示的剪標商品有27件,而以產地標示不符規定最多,多達2,069件。
標檢局說明偽標情形,例如附縫標示「Made In China」,但吊牌卻標示「產地:香港/HONG KONG 韓國/KOREA 日本/JAPAN」等情形,根據經濟部「進口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規定,「多國產地標示」有使人誤認產地之虞,因此屬產地標示不實態樣之一。
另外,附縫標示「產地:台灣」,但吊牌卻標示國內進口商;衣領附縫標示「Made In Korea」,但側邊附縫標示「中國製造」等。偽標查獲地點在高雄市前鎮區、屏東縣潮州鎮及台中市北區。至於剪標,則是附縫產地標示遭剪除,查獲地點有彰化市、高雄市三民區及小港區。
經濟部表示,服飾、毛巾及寢具的產地標示,都應採用經洗滌後不破損、不褪色的標籤,附縫於商品本體上明顯易見處,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時,檢視附縫標示的生產國別,是否與吊牌標示的生產國別相符,如果附縫標示產地與吊牌標示產地不同,就涉及偽標。
同時,如果發現沒有產地標示時,就再檢查附縫標示是否有被剪掉部分標示的痕跡。消費者發現市售商品有涉及產地標示不實情形時,可以向經濟部聯合稽查大隊檢舉專線0800-029-123電話檢舉。
「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從99年5月5日成立迄今,已經執行了928次聯合稽核,查獲服飾、寢具、毛巾、襪類、鞋類及袋包箱等標示異常商品,總計達25萬8,761件。
【2013-04-1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