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至13所國中小學附近,抽驗販售兒童休閒食品之商店共40件食品,其中常見的「烤花枝」、「紅魚片」古早味零食,是兒童隨手可得的零食零嘴,竟檢出違規使用禁用色素橘色二號,吃多了恐對肝臟細胞造成損害。
40件兒童休閒食品,包含蜜餞、糖果、水產乾製品、烘焙、零食豆乾類食品,檢驗結果5件品質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2.5%,標示檢查8件不符規定,不合格更高達21.6%。
衛生局表示,5件品質不合格者,已要求販售地點立即將違規產品下架,食品檢出橘色2號,可處6萬至600萬元罰鍰;違規添加糖精、防腐劑、漂白劑則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呼籲販售業者應向源頭廠商取得合格檢驗報告,以掌握商品的品質與安全。
抽驗37件包裝產品標示部分,有8件不符規定,未詳實標示色素、防腐劑及甜味劑名稱,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限期回收改正不得繼續販賣。
此外,就食品外包裝標示部分,衛生局指出,部分品名採約定俗成或國際通用直譯名稱,例如「太陽餅」不含有「太陽」,「牛舌餅」不含有「牛舌」,但因約定俗成而命名,而「松露巧克力」雖不含有「松露」,也因約定俗成,可被民眾接受,不致造成誤解,因此不用改產品名稱。
不過,根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品名標示規範」,像包裝牛肉速食麵內容物只附牛肉調味粉包,並無食材包者,品名應為「牛肉味麵、牛肉風味麵或牛肉湯麵」;若是內容物含有牛肉食材包,品名才可直接稱為「牛肉麵」,否則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2013-04-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