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不堪長期虧損,將於下(6)月正式易主,新經營者計畫裁撤4成員工、約280名。台北市勞動局2日受理大量解雇計畫,因為未依規定於60日前提出申請,21日確定裁罰10萬元。
為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經營權,避免因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致勞工權益受損,因而制定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規定事業單位於大量解僱勞工時,應符合第二條規定,於情形之日起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
台北市勞動局於102年5月2日受理「壹傳媒電大量解僱計畫」通報,隨即由勞動檢查處至現場實施檢查,釐清違法事項,確定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未於60日前通報大量解僱計畫書,勞動局已於5月21日依法裁處罰鍰10萬元。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呼籲,壹傳媒及新雇主應優先考量勞工權益,以維勞資和諧,勞動局也將持續關切注意本案,並積極因應。
此外,就業服務處針對壹傳媒資遣勞工舉辦就業資源說明會,共有39人參加,由就業服務處與職能發展學院工作人員,詳細說明台北市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資源、求職服務、失業認定及失業給付辦理程序等服務內容,現場並接受與會勞工諮詢,以利後續提供適切協助。
就業服務處工作人員自5月11日起,依壹電視提供的資遣通報名冊,主動以電話個別通知250位被資遣勞工就業資源說明會資訊,47人表示有參加意願,說明會當日實際出席39人。當中,男性為29人、女性為10人,年齡層集中於30至39歲之間。
【2013-05-2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