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到大賣場買東西時,為了撿便宜總會反覆比較各商品價格,但往往被標示的單位、數量,搞得眼花撩亂。行政院消保處從去(101)年起開始推動大賣場陳列商品,須標示每單位平均售價,以方便消費者比價。目前已有家樂福、大潤發、愛買、全聯、台糖…等8家大賣場陸續響應該項作法。
在國外,有75%的消費者會依照店家標示的單位定價比對價格,以從中挑選較為優惠的商品。在國內,由於大賣場商品琳瑯滿目,常出現同一種商品有好幾個不同品牌,或是同一個品牌有多種商品,甚至出現大包裝單價比小包裝還要貴的情況,不僅造成民眾比價上的困擾,還可能引發消費爭議。
消保處分別從去年的9月及今(102)年1月邀請各大賣場、超商業者及主管機關,共同推動商品單位定價機制,賣場同種類的產品應以公克或毫升等作為計價單位,並標示該單位的售價,讓消費者購買時,能有比價的參考依據。
消保處指出,倘若通路商能在相同種類商品上註明單位定價,就能讓消費者從貨架上的價格標示,了解散裝商品是否比包裝商品便宜、大包裝商品是否比小包裝更划算,或是A品牌價格是否比B品牌優惠等資訊,以利消費者比價選購。
目前單位價格已經陸續在8家大賣場實施,其中,有5家大賣場包括家樂福、大潤發、愛買、全聯及台糖,都已針對衛生紙、洗衣粉…等民生必需品,完成單位定價標示;好市多的部分生鮮、蔬菜及食用油等產品也已完成;至於,松青超市則預計在6月底前陸續更換陳列標籤,而惠康因更新採購系統,則要到明(103)年第1季才能完成。
此外,消保處表示,由於單位價格標示處於行政指導階段,對業者不具有強制性,暫時沒有修法規畫,但仍希望能逐步拓展到地方性大賣場或區域的連鎖店,同時也已經請經濟部及其他相關機關,研討各賣場間同一商品的一致性標示,和上下游通路廠商間的垂直單位定價整合。
【2013-05-2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