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電蚊拍、電扇是家庭必備驅蚊、消暑利器,新北市經濟發展局稽查發現,這些電器商品的標示都不夠清楚,尤其電蚊拍商品違規比率更高達四成。針對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善,否則可開罰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還可函令商品下架。
新北市政府針對「電蚊拍及電扇商品」專案抽查,稽查場所包含轄內各大賣場、連鎖店及一般商號等消費場所,總計抽查147件,發現有41件標示不合格,整體違規比率為27.89%。
其中,電蚊拍商品抽查71件,有29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40.85%。不合格的主因以未完整標示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占24%最高,其次是未完整標示總額定消耗電功率(耗電程度)或額定輸入電流(安全電流量)占19%。
電扇商品抽查76件,有12件不合格,不合格比率為15.79%,不合格原因多為未完整標示製造(委製)商名稱占41%,其他缺失包含進口(代理)名稱地址電話及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沒有清楚標示。
抽查結果也顯示,外國進口商品不合格率為29件,遠高於台灣製的9件,且標示不合格的商品都是中國大陸生產;若以就售價高低比較,電蚊拍在100元以上至200元商品標示不合格率較高,約占38%,電扇類則以500元到1,000元的商品標示,不合格率33%最高。
新北市經發局表示,若選購來路不明、品質不佳或標示不清的電器商品,可能會有使用安全及健康疑慮,建議購買電蚊拍及電扇商品前,須留意商品本體是否標示商品名稱及型號、額定電壓及額定頻率、總額定消耗電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生產國別或地區。
另外,消費者也須留意包裝上注意事項、警語、使用方法及緊急處理等標示,放置地點也要考量家中兒童與長者,避免使用不當造成健康上的危害。
【2013-06-1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