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餓的時候,來碗香噴噴的泡麵,即使在炎熱的天氣,仍能讓人胃口全開,但使用保麗龍碗盛麵的同時,總會擔心將毒素吃下肚。為了確保民眾食得安心,台北市衛生局抽驗10件泡麵的保麗龍碗,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而魚油溶解保麗龍則屬正常現象。
台北市衛生局於今(102)年5月間,到台北市量販店、超市、便利商店等,購買9家廠商共10件泡麵,並針對盛裝泡麵的保麗龍碗,檢驗其鉛、鎘等重金屬,及苯乙烯、甲苯、乙苯、正丙苯、異丙苯等揮發性物質含量。結果顯示,均符合規定。
根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保麗龍的鉛、鎘含量應在100ppm以下,揮發性物質為2,000ppm以下,其中苯乙烯及乙苯含量各應在1,000ppm以下。保麗龍材質製盛的餐具,不適合盛裝高溫100度C以上的食品。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此次抽驗的10件泡麵產品,包含統一、維力、味全、台灣菸酒、味丹及日清泡麵等廠商,其檢測結果,重金屬含量及揮發性物質,均在公告的限量範圍內。
另外,日前有民眾指稱將膠囊狀的魚油打開,滴在保麗龍碗上,竟出現溶解現象,引發不少人的恐慌。對此,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保麗龍材質屬於芳香族之脂肪類,對脂溶性溶劑較為敏感,而魚油的成分結構與保麗龍相似,因此產生互溶情形,屬於正常現象,不代表這類油脂含有害物質或對人體有害。
不過,由於不同塑膠材質,會有不同的特性,如果屬於非耐熱材質,不宜盛裝熱食或微波加熱。因此,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使用塑膠器具盛裝熟食前,應確認產品上標明的材質與特性,再進行食物的盛裝、加熱或保存,並購買有清楚標示的產品。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自今年7月21日起,一次性使用的塑膠食品器具、容器、包裝,均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品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原產地、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以及製造日期、使用注意事項、微波等警語。若違規可依法開罰業者3萬到300萬元罰緩。
【2013-07-0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