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爆胎發生的車禍頻傳,為了保障消費者的行車安全,行政院消保處今(15)日公布抽檢10件小客車輪胎結果,其中有8件標示不完全或未有中文標示,不合格率高達8成,包含飛達(FEDERAL)和尼克斯(NEXEN)輪胎等民眾熟悉的品牌,也都榜上有名。消保官提醒,民眾購買輪胎時,除了考量價格問題外,更應注意製造日期,以免消費權益受損。
消保處於今(102)年4月期間,消保官偕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地方政府工商單位,至台北市、花蓮縣及高雄市等地,採購10件、價格在1,500元到3,500元的輪胎產品,進行檢測及標示查核。其中,2萬公里的耐久性能測驗結果全數通過。
不過,在輪胎標示部分,像是輪胎適用車種、荷重、充氣壓力、抓地力等級、耐磨指數等事項上,則有高達8件產品不符標準,飛達、尼可斯、東洋四季胎、GERUTTI等品牌,都以英文或數字表示,一般消費者恐怕看得「霧煞煞」,無法辨識相關資訊。
消保處表示,經核查後已有6件改善,但2件複檢時未全數合格,目前已要求在1個月內改正,若是業者仍未達到標準,預計將在8月初開罰2萬到20萬元罰鍰。
同時,標檢局指出,輪胎的使用年限大多為3到4年,消費者購買時,除了指定有「一箭穿心」商品檢驗標示的產品外,製造年份則是以輪胎上印有的數字末4碼辨識,即後2碼為年份、前2碼為週數判斷,以免買到過期輪胎而得不償失。
此外,消保官王德明提醒,一般新輪胎的溝紋深度約為7到9公釐,磨損低於1.6公釐以下即列為不安全、不合格產品,不僅有爆胎的危險,須立即更換輪胎。若開上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還可能挨罰600元到1,200元,消費者應留意以免違規。
【2013-07-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