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場所唱卡拉OK噪音擾民,可能吃上3,000元的罰單。台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的區域範圍及時段,自8月1日起調整實施,短短半個月已經有18家業者遭罰、告發率達2成3。
小吃店唱卡拉OK邊唱邊吃、生意好得很,卻常因為噪音擾民成為住家眼中的惡鄰居。台北市環保局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修正「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於晚上10點至隔天早上8點,以及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遭檢舉有卡拉OK噪音擾民,環保局不須量測就可以告發處分。
根據統計,自102年8月1日起至8月14日,新制上路兩週內,共稽查78家次。其中在晚上10時後,仍提供卡拉OK供客人唱歌擾鄰者,共告發18件,其中酒店2件、小吃店16件,告發率達2成3。環保局稽查人員現場開單告發,裁罰新台幣3,000元罰鍰。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以往接獲市民陳情小吃店唱卡拉OK噪音,必須在該小吃店周界外進行噪音量測,若量測未超過管制標準,只能對業者加以勸導;新制上路後,以時段做為裁罰依據,以維護市民環境安寧。
以萬華區昆明街某餐坊為例,今(102)年年初至今,遭民眾檢舉60多次,環保局稽每次在周界外量測音量,都符合管制標準,遲遲無法告發改善。在新制上路後,於8月7日晚間又接獲市民陳情該店卡拉OK噪音,稽查人員隨即前往稽查,發現該店家現場有提供卡拉OK供客人唱歌,立即開單告發,並請業者勿再唱歌擾鄰。
環保局提醒,週末假期又即將來臨,非屬視聽歌唱業者,應避免在民眾休息時段,提供伴唱設備供客人歡唱,以免因一時歡唱噪音擾鄰,而受罰傷財。
【2013-08-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