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烤肉不想搞得灰頭土臉,不少民眾會使用攜帶式瓦斯爐,取代燒炭來烹煮食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13)日公布攜帶式卡式爐及卡式瓦斯罐調查,結果發現10件中,4件品質檢測不合格,恐有瓦斯外洩疑慮,若不小心恐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甚至氣爆釀成火災。
消保處於今(102)年5月間,在台南市、新竹縣、新竹市各類賣場的實體通路,以及網路、電視購物頻道等虛擬通路,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針對市售攜帶式卡式爐、瓦斯罐,各10件樣品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檢查。結果發現,市售卡式瓦斯罐品質及標示全數過關。
不過,攜帶式卡式爐的安全品質及商品標示,共有7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7成。安全檢測部分,大潤發的「FP攜帶式卡式爐」如果民眾操作不當將瓦斯罐誤裝時,可能會使瓦斯從接合處洩漏,不僅有造成一氧化碳中毒危險,恐怕還會引發氣爆,造成安全上的疑慮。
其他3項產品,分別為「灰熊休閒瓦斯爐」、「TEMBA休閒瓦斯爐」、「妙管家瓦斯爐」,雖然均符合CNS規定,但未在明顯處標有警告標語或警語。民眾使用攜帶式卡式爐時,習慣放入預備用的瓦斯罐,萬一忘記先拿出來就繼續使用,也可能在高溫加熱下,產生氣爆的危險。
就商品標示檢驗方面,大潤發「FP攜帶式卡式爐」製造日期標示不全;而「御膳坊攜帶式卡爐」、「日象攜帶式卡式爐」均未標示商品製造日期;「歐王攜帶式卡式爐」則是未標示廠商地址,已分別違反商品標示法及商品檢驗法。
消保處表示,針對本次品質不合格的產品,大潤發所販售的卡式瓦斯爐,已要求業者全數下架回收,並撤銷其商品標示證照,若購買此項商品的民眾,可向業者辦理退費或換貨。
另外,標檢局指出,針對未標示警語的3款商品,已經要求廠商加註警語,否則可罰6萬元到150萬元罰鍰。商品標示不清的商品,則是令廠商限期改善,若屆時仍未改善,可處以1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
【2013-09-1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