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金管會與銀行公會已三令五申,要求銀行勿逕自將存款戶轉入靜止戶,且不得再收取帳戶管理費,但仍傳出民眾被列為靜止戶後,重新啟用還被扣了帳管費,進而衍生爭議。今(7)日行政院消保處促請金管會與銀行公會,再度重申金融機構不得收取靜止戶的帳戶管理費,還要求銀行應落實通知義務,充分揭露資訊,以提醒存戶做好帳戶管理。
在國人實質薪資退回16年前水準之際,就連銀行裡的「老本」也越變越薄。就有民眾抱怨,明明很久沒動用存款裡的錢,重新動支卻發現遭到扣款。原因就是部分銀行針對活存未達最低1萬元,或超過1~3年未動用的帳戶,轉入「靜止戶」而採取不配息,甚至被扣取每月最高1,000元帳戶管理費,資金任銀行調度使用,嚴重侵害存戶權益。
消保處今日再促請金管會與銀行公會監督金融機構應盡通知義務,從今(102)年9月起,將存戶存款轉入靜止戶前,須先通知存款人;同時自103年1月1日起,還要與新開戶的存款戶,在契約中約定轉入靜止戶前,通知存款人的時間與方式。
同時,涉及存戶的消費權益,如轉入靜止戶的金額、條件、通知義務及轉入後的交易限制等,須納入契約條款,並以加大、加粗或特殊明顯字體標示;銀行公會則在彙整靜止戶資訊後,也須於網站充分揭露。
消保處提醒存款人,活期存款契約並無消滅時效問題,也就是說,存戶於金融機構的存款,不會因轉入靜止戶而喪失,仍然可以隨時提領,銀行也不能再收取帳戶管理費。雖然目前銀行對於靜止戶的結清或重新啟用程序,已於存款契約中與客戶約定辦理,但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積極研議,如何簡化結清與重新啟用程序。
進入年終轉職跳槽的旺季,上班族每換一個工作,就可能多一個戶頭,若是久未變動,恐遭到銀行列為靜止戶,因此,可採用「化零為整」的方式,隨時將不用的帳戶結清,轉存到常用戶頭內,不僅減少記憶帳號密碼、負擔轉帳手續費的困擾,更有利於自身財務的管理。
【2013-10-0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