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勸不聽,提醒無效,央行決定「處理」炒匯外資。中央銀行罕見主動表示,近期查獲某外資自取得FINI身分之後,短期內進出匯市獲利,完全沒有持有過國內有價證券,因此將這件外資涉嫌炒匯案,移請金管會處理,連帶這家外資的保管銀行,也一併請金管會處置。
這家外資一週內進出匯市數次,經過央行計算發現,這家外資從匯兌獲利,有藉投資國內有價證實之名,實行炒作匯率之嫌。因此移請金管會,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處理,依法最重罰責為由證交所註銷其登記。
至於,外資身分及保管銀行資料,央行外匯局以保護個資為由,堅不透露,只表示外資為最近才登記不久,保管銀行則是國內大的保管銀行。對於保管行的處分,央行援引「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2條及第9條規定,並沒有罰責,而央行強調,保管行有違義務的作法,也一併請金管會處理。
央行呼籲保管銀行,因為保管銀行兼具外資結匯申報代理人身分,所以與申報義務人同樣負擔誠實申報義務,應該要建立內控機制,確認外資匯入資金,符合結匯申報相關規定,以預防類似事件再發生,落實法規遵循。
外匯局指出,對於外資的資金匯入後,是否投資國內有價證券,央行有一套監督機制,並經常提醒外資要依結匯申報內容處理匯入資金;這次涉嫌炒匯賺匯差的外資,是今(102)年以來第一次移請金管會處理,過去也有移請金管會處理過一些個案,但每個個案的情形不一。
對於新台幣匯率,央行重申市場供需決定的態度,尊重市場機制,除非匯市因季節性、偶發性及非理性預期等因素干擾,造成匯率大幅波動時,央行才會進場調節,維持新台幣匯率的動態穩定。
【2013-10-2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